1988年9月缅甸军队接管政权后,重点致力于“安邦”和“兴国”。一是与17股少数民族武装达成和解,结束了持续半个世纪的内战。二是努力发展经济,改善民生。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,改善外部环境。
1992年4月,丹瑞大将出任“恢委会”主席。1993年1月,缅政府召开制宪国民大会。但政府与国内最大反对派全国民主联盟(以下简称“民盟”)的矛盾并没有消除。1995年7月,“民盟”总书记昂山素季被解除软禁后,双方对抗升级。同年11月,“民盟”退出国民大会。国民大会从1996年4月起休会至今。1998年5月,“民盟”要求限期召开议会、进行对话和无条件释放所有政治犯等;同年9月,“民盟”宣布成立由吴昂瑞任主席的10人议会代表委员会,行使议会权力。政府称此举违法,采取措施进一步限制昂山素季的活动,不允许其在周末发表路边演讲和赴外地活动,双方矛盾激化。2000年10月,军政府与昂山素季开始政治对话。2002年5月,军政府解除对昂的软禁,允许其自由旅行及参加政治活动。
2003年5月30日,缅甸反对派领袖昂山素季在国内开展政治活动时,两派群众发生流血冲突,造成4人死亡,50多人受伤。缅政府以维护政局稳定为由,拘禁了昂及其领导的“民盟”其他领导人,关闭了“民盟”总部及其它分部。8月25日,缅政府进行重大改组,任命原“和发委”秘书长钦纽为政府总理。钦纽随后发表讲话,提出政治和解“路线图”计划,表示将继续与“民盟”的对话进程,制订新宪法,最终实现民主。
【宪法】 1974年缅甸制订了《缅甸社会主义联邦宪法》。1988年军政府接管政权后,宣布废除宪法,并于1992年起召开国民大会制订新宪法。但制宪国民大会从1996年4月起休会,至今未复。缅甸现仍延用1974年宪法中的部分条款。
【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】其前身为成立于1988年9月18日的“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”,1997年11月15日更名为“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”,系国家最高权力机构,由13人组成。国防军最高司令部司令丹瑞大将任主席,国防军最高司令部副司令兼陆军总司令貌埃副大将(Vice-Senior Gen. Maung Aye)任副主席,梭温中将任秘书长(Lt- Gen. Soe Win)。
【政府】缅政府于2003年8月25日进行改组,钦纽上将出任政府总理。主要成员有:国防部长丹瑞大将,农业与水利部长纽丁(Nyunt Tin)少将,第一工业部长吴昂当(U Aung Thaung),第二工业部长苏伦(Saw Lwin)少将,外交部长吴温昂(U Win Aung ),计划与经济发展部长吴梭达(U Soe Tha),交通部长拉敏瑞(Hla Myint Swe)少将,劳工部长吴丁温(U Tin Win),铁道部长昂敏少将(Aung Min),商务部长比宋(Pyi Sone)准将,饭店与旅游部长埃敏久(Aye Myint Kyu)准将,财税部长拉吞(Hla Tun)少将,林业部长登昂(Thein Aung)准将,内政部长丁莱(Tin Hlaing)上校,文化部长基昂(Kyi Aung)少将,宣传部长觉山(Kyaw Hsan)准将,畜牧水产部长貌貌登(Maung Maung Thein)准将,卫生部长觉敏(Kyaw Myint)博士。
【行政区划】全国分七个省和七个邦。省是缅族主要聚居区,邦多为各少数民族聚居地。
【司法机构】缅甸法院和检察院共分4级。设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,下设省邦、县及镇区3级法院和检察院。最高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,首席法官吴昂都(U Aung Toe)。最高检察院为国家最高检察机关,总检察长吴达吞(U Tha Tun)。
(根据外交部网站资料整理) |